4月20日下午,市地材处在市云海宾馆召开了第二批宁波市建设用砂生产销售备案登记审定会。委质安处处长施德坚、市地材处处长马建民、委供砂办及市砂石行业协会有关人员参加了评审会。
第二批备案企业经各县(市)区建设、地材主管部门初审,市砂石协会审核,共有45家符合审核要求。市地材处按区域划分,随机对其中的18家企业进行了内部质保体系的复查,经检测,砂源的氯离子含量均在0.005%--0.0002%之间,符合质量要求。经联席会议审定,符合备案的准入条件,予以通过。并于4月20日分别在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市地材处、市砂石行业协会网站上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此外,从5月1起,我市将执行新的建设用砂检测标准。对生产销售的机制砂增加了氯化物检测,要求氯化物含量小于0.0020%,销售的天然淡水砂氯化物含量小于0.0020%,贝壳含量小于等于1%,并同时启用新版《宁波市天然淡水砂质量合格证》和《宁波市机制砂质量合格证》,原质量合格证作废。
宁波市地方建筑材料管处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