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206-2010 海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标准
一、海砂必须经过净化处理,满足本规范要求后,方可用于配置混凝土。
海砂的颗粒级配应满足表1.1的要求。配置混凝土宜选用Ⅱ区砂,配置泵送混凝土宜选用细度模数为2.3~3.0的中砂。
表1.1海砂的颗粒级配
二、海砂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2.1的规定。
海砂质量检验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规定。
表2.1 海砂的质量要求
三、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砂》GB 14684的规定对海砂进行碱活性检验。当采用有潜在碱活性的海砂时,应采取预防碱-骨料反应的技术措施。
四、海砂中的贝壳最大尺寸不应超过4.75mm。贝壳含量应符合表4.1的规定。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小于或等于C25混凝土用砂,其贝壳含量不应大于5%。
表4.1海砂中贝壳含量
来源:砂石骨料网
二0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