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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一、术语

(1)天然砂

  由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的,公称粒径小于5mm的岩石颗粒。按其产源不同,可分为河砂、海砂和山砂。

 

(2)人工砂

岩石经除土开采、机械破碎、筛分而成的,公称粒径小于5mm的岩石颗粒。

 

(3)混合砂

由天然砂和人工砂按一定比例组合而成的砂。

 

(4)碎石

由天然岩石或卵石经破碎、筛分而得的,公称粒径大于5mm的岩石颗粒。

 

(5)卵石

由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的,公称粒径大于5mm的岩石颗粒。

 

(6)含泥量

砂、石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颗粒的含量。

 

(7)砂的泥块含量

砂中公称粒径大于1.25mm,经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630μm的颗粒的含量

 

(8)的泥块含量

石中公称粒径大于5.mm,经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2.50mm的颗粒的含量

 

(9)石粉含量

人工砂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且其矿物组成和成分与被加工母岩石相同的颗粒含量

 

(10)表现密度

骨料颗粒单位体积(包括内封闭孔隙)的质量。


(11)紧密密度

骨料按规定方法颠实后单位体积的质量。

 

(12)堆积密度

骨料在自然堆积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

 

(13)坚固性

骨料在气候、环境变化或其他物理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

 

(14)轻物质

砂中表现密度小于2000kg/m3的物质。

 

(15)针、片状颗粒

凡岩石颗粒的长度大于该颗粒所属粒级的平均粒径2.4倍者为针状颗粒;厚度小于平均粒径0.4倍者为片状颗粒。

平均粒径指该粒级上、下陷粒径的平均值。

 

(16)压碎直指标

人工砂、碎石或卵石抵抗压碎的能力。

 

(17)碱活性骨料

能在一定条件下与混凝土中的碱发生化学反应导致混凝土产生膨胀、开裂甚至破坏的骨料。

 

 

二、砂的质量要求

砂的粗细程度按细度模数μf分为粗、中、细、特细四级,其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粗砂: μf3.73.1

中砂: μf3.02.3

细砂: μf2.21.6

特细砂: μf1.50.7

 

 

(2)砂的公称粒径、砂筛筛孔的公称直径和方孔筛筛孔边长尺寸

 

砂的公称粒径

砂筛筛孔的公称直径

方孔筛筛孔边长

5.00mm

5.00mm

4.75mm

2.50mm

2.50mm

2.35mm

1.25mm

1.25mm

1.18mm

630μm

630μm

500μm

315μm

315μm

300μm

160μm

160μm

150μm

160μm

160μm

75μm

 

 

 

(3)砂颗粒级配区

 

 

 

 

 

(4)天然砂中含泥量

 

 

 

(5)砂中的泥块含量

 

(6)人工砂或混合砂中石粉含量

 

 

 

(7)砂的坚固性指标

 

 

 

(8)人工砂的总压碎值指标应小于30%

 

 

(9)砂中的有害物质限值

 

 

(10)海砂中贝壳含量规定